索引号 | 3212000017/2024-348665 | 分类 | 部门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文号 | 时效 |
关于转发《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4-09-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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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相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pdf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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