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706/2018-10943 分类 部门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1-19
文号 泰安办〔2018〕103号 时效
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 发布日期:2018-11-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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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办〔2018〕10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11月11日,我市某省属高校发生一起实验室爆燃事故,导致现场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暴露学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教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必须高度警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8〕31 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市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实验室、实训场所作为本单位整体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管理,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制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二、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要针对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等实验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与用品为重点对象,覆盖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排查整治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要列出清单,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坚决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要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要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要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把风险管控在可控范围,把隐患治理在形成之初,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挺在事故未发之前。

四、提高全体人员安全防范能力

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系统学习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广泛宣讲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组织人员熟练掌握实验操作规程,提高应对风险处置技能。要严格按规定配备与各类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相对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实现安全责任、应急机制、设备保障“三个全覆盖”。各级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快速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开展安全应急专项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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