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706/2017-00269 | 分类 | 部门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8 |
文号 | 泰安监〔2017〕91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 发布日期:2017-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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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安监局: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1号)要求,经研究,从5月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安监局
2017年5月8日
泰州市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全面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批发企业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形同虚设,安全规程不完善不落实;仓储区安全设施损坏严重;安全器材配备不足;隐患排查不经常,不彻底;安全培训走过场,员工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缺乏相关安全素质;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日常管理“两张皮”现象。
2.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库房内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库房内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未按规定使用流向信息系统等行为。
(二)零售网点
1.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或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条件设置专店。
2.安全意识淡薄。销售人员对烟花爆竹危险性了解不够,不会使用安全器材,部分店内使用明火。
3.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到全年工作中,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要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泰州市安监局。请各市(区)安监局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安监局。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10月30日)。各地要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责令自查自纠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采取相应行政处罚。对属于“两关闭”范围内的经营单位撤销许可证,并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三)总结监督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底)。各地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开展“回头看”,特别要加大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检查督查,对已关闭或已撤销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有效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市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效果进行督查,并对工作不力或仍然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直接通报至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整治具体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要迅速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将此项工作传达至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辖区内各经营单位,力求通过整治真正解决遗留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大群众和媒体舆论的作用,揭发、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附件规定内容,从6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查处情况汇总表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查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排查的 零售点(个) |
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 |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 |
违法违规经营 烟花爆竹 (个) |
撤销零售 许可证 (个) |
合计 |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2017年月日
附件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查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名称 |
批发企业总数(个) |
检查批发企业数量(个) |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 |
安全投入不到位 (个) |
安全培训不到位 (个) |
安全管理不到位 (个) |
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个) |
吊销 许可证(个) |
停业 整顿(个) |
没收产品(箱) |
经济 处罚 (万元) |
合计 |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2017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