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初审通过推荐对象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3-12-0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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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 省地震局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江苏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47号),依据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情况,现将我市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初审通过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系统通过初审推荐对象
1.先进集体(3个):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泰兴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
2.先进工作者(5个):
陈 耖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侯熀冬 靖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李 强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
础处处长
郭 飞 姜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监和生态环保部副部
长
宋 琦(女) 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督管理科科长
二、其他方面通过初审推荐对象:
1.先进集体(2个):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靖江市新港城专职消防陈处救援队(备选)
泰州市蓝天救援中心(备选)
2.先进工作者(2个)
田 杨 泰州市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黄广波 泰州市姜堰区长江西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3.江苏消防忠诚卫士(1个)
周洛阳 靖江市渡江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我局人教处反映,联系电话:86895059。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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