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提示
  •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6-02-19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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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

二、严禁超量储存。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店外售卖。

四、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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