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6-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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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曝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禹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备类防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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