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7/2025-348812 | 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25-05-3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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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王锦堂同志任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处长;
张军同志任地震科技监测管理处处长;
庞发兴同志任安全生产基础处副处长。
以上3名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算,3名同志试用期一年,原有职务职级自动免除。
蔡莉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谢新华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史小兵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剑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级主办;
傅强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级主办,免去其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职务;
谢栋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曦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季雄飞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欣驰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级主办;
韩煜同志晋升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级主办。
以上10名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起算,张曦、季雄飞、李欣驰、韩煜4名同志的原有职级自动免除。
任勇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科技和信息化处处长,免去其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职务;
翟进军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免去其地震科技监测管理处处长职务;
蔡敏瑜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副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海斌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杨兵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许可处)副处长。
以上5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
朱艳同志任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谢新华同志任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处长,免去其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处长职务;
史小兵同志任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免去其科技和信息化处处长职务;
王靖同志任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处长(聘任),免去其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处长(聘任)职务。
中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