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706/2021-26945 分类 人事任免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2-16
文号 泰应急党委〔2021〕36号 时效
关于谢新华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5-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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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谢新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谢小庆同志任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聘任);

史小兵同志任科技和信息化处处长;

张 丹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聘任);

缪宇翔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聘任);

王锦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张秋峰同志任安全生产基础处副处长;

卫玲玲同志任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副处长;

张昕璐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综合室副主任;

黄 恺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钱家梁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丁 航同志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12名同志试用期一年,原有职务职级自动免除。

张冬扣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剑同志任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聘任)职务;

刘 钧同志任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聘任),免去其科技和信息化处副处长(聘任)职务;

王 靖同志任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聘任),免去其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副处长(聘任)职务;

钱 琨同志晋升为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四级主办,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陈耖同志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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