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706/2015-00388 分类 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6-10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 信息来源: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6-1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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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省、市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及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且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防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且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九)调查评估和统计处。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

(十)科技和信息化处。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十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依法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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